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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营运质量及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

盐财会〔2021〕185号
2021-08-09
  • 索引号:
    11330424002556512Q/2021-67300
  • 成文日期:
    2021-08-09
  • 文件编号:
    盐财会〔2021〕185号
  • 组配分类:
    通知公告
  • 公开时限:
    长期公开
  • 发布机构:
    县财政局(金融办)
海盐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营运质量及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
各代理记账机构:

根据 省财政厅《关于做好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》( 浙财会〔2021〕11号) 以及 嘉兴市财政局《关于开展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营运质量及会计法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》(嘉财会〔2021〕193号)的文件 精神,为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业务运作和会计核算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推进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,经研究,决定开展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营运质量及会计法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。

一、组织机构 :

本次检查工作将由县财政局财政监督局(会计科)组成检查组,进行现场实地检查。

二、检查名单 :

从2021年7月底前经批准成立的代理记账机构中抽取4家单位。

三、检查时间 :

现场实地检查将于2021年8月底前结束。

四、检查内容 :

本次检查的重点范围包括:

(一)是否持续满足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98号令)(下同)中规定的各项条件;

(二)内部管理是否符合《会计法》及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的规定及执行情况;

(三)执业规范是否符合《代理记账管理办法》的规定及执行情况;

(四)代理记账的会计信息质量情况。

请各代理记账机构做好资料整理和提供必要的检查场地等准备工作。

海盐县财政局

2021年8月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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